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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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在中国设立企业常见问题

离岸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国投资?

【答】离岸公司是在中国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的商业组织。依据中外投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企业法,离岸公司可以在中国投资并享受外资待遇。

离岸公司在中国设立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

   【答】(1)投资方的注册证明和营业执照(如有)复印件;

      (2)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新设企业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董事长或法人代表照片;

      (4)由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书(正本);

      (5) 投资方概况;

      (6 需由投资方的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原件);

      (7)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注册地中国使领馆认证注册证书真实性的原件;

            (9  注册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件。

离岸公司如何在中国的保税区成立公司?

   【答】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离岸注册证书;

2 银行资信证明;

3) 办公室租赁证明;

4  投资方基本信息。

离岸公司在中国设立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是什么?

   【答】(1) 最低注册资本:6.5万美元~20万美元;

      (2) 提供上述在中国设立企业的法律文件;

      (3) 在注册的区域内租赁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厂房;

            (4  如有贸易功能,应该参考贸易公司的注册要求。

离岸公司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要求是什么?

   【答】(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  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4  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5   首席代表证件照片;

      (6   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和涉外办公场所证明;

      (7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8   其他有关文件和证件。

离岸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的外资控股方,其股权转让是否要在内地备案?

   【答】离岸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国投资方的股东,其股份转让与合资企业无关,因此股份转让不需要在内地相关部门备案。

离岸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内地房产时是否应交税?

   【答】如果离岸公司转让其名下的房产,在内地需要交纳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和所得税等。

离岸公司因无年检被除名,其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格是否已经无效?

   【答】离岸公司的成立与灭亡依据外国法律。被除名后,公司行为无效。但是,该离岸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依照的是中国法律,因此离岸公司投资的外资企业存续依然有效。离岸公司应该尽快缴纳年费和罚款以恢复其法人资格,否则将会影响在中国的投资行为。

在公司并购方面,离岸公司有何优势?

   【答】离岸公司通常被国际投资者用来兼并和收购目标企业,这是因为离岸公司具有以下优势:

1) 离岸地法律制度宽松;

2) 公司结构简单;

3) 免除直接税;

4) 是否需要审计和会计,由董事决定;

5) 不需年报和其他备案;

6  信息不披露;

7  股东和董事不在公司注册处备案;

8) 设立和解散程序简单;

      (9)法律对股东、董事和职务人员的国籍、住所和居所没有要求等。

离岸公司投资收益如何分配?

   【答】离岸公司的投资收益由董事依据章程规定分配。由于离岸公司免税的特性,收益分配一般为净收益。离岸公司收益分配不存在强制性问题,是否分配及分配多少由董事依章程决定。股东按照其认缴的股份数得到收益,这部分收益在离岸地免税。

离岸公司在内地投资设立独资企业,能否以在内地银行的离岸账户中的存款作为投资款?

   【答】离岸公司在内地银行离岸账户中的存款可以作为在内地投资的投资款,因为离岸账户视同在外国的银行账户,账户中款项汇入内地视同由外国直接汇入

如果离岸公司股东中有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岸公司投资中国能否享受外资待遇?

   【答】中国人持有的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离岸公司在中国投资,资本金投入最低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2006年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1)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

审批机关向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分别向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