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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证文书服务

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跨国商业活动频繁,香港或内地企业到国外投资或收购活动催增。企业或私人到境外,很多时候都须要公证相关文件。为有助国际商业融合,敝所一直致力以专业、高效率和简便的国际公证服务满足客户在跨国事务上的拓展和须要。

海牙公约

为有助国际商业融合,不少工业国家在196110月签订海牙公约以简化国际公证手续。一般而言,海牙公约成员之间的国际公证手续只要求:

1.   委托人在其他国家或在公司注册地由当地的国际公证人发出证明书;

2.   然后将证明书交予该地的法定认证机关如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认证(Apostille)便可将已认证的文件在成员国之间使用。

海牙公约成员有香港、英国、美国、澳洲、加拿大、法国、西班牙及日本等七十四个国家和地区,而后来更有六十九个非成员国家的地区加入海牙公约,覆盖全世界主要地区。

 

领事馆/大使馆加签

如公证文件是在非海牙公约的成员国家和地区使用须经过以下的程序:

1.   文件须经公证人公证;

2.   由法定认证机关作出认证;

3.   然后文件再由驻当地的领事馆/大使馆作出加签后才可使用。

虽然海牙公约简化了国际公证手续,然而实际上不少海牙公约的成员国家和地区在若干程度上会对外国文件的确认有额外加签的要求。